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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开封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专业,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以401分通过司法考试,现在是江苏吴开封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来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当事人的好评。本着“恪尽职守,切实维护...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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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吴开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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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失控奔驰车主”撒谎被坐实,或将面临最高两年刑期

5月26日

“失控奔驰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经检测机构认定

事发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对此网友表示:

岂不是证明了车主在说谎?



事 件 原 委

河南车主薛某某自称,3月14日晚,在驾驶自家奔驰车去成都参会的路上,开启定速巡航后,车辆失控,无法减速和停车,并以120公里/时的速度飞驰在高速路上1个多小时......


薛先生说,事发期间,他一直在和奔驰公司方面沟通,对方提示他断电、熄火、使用电子手刹等方式对车辆制动,但并未起到任何作用,其间他曾用解开安全带和打开车门的方式使车辆的速度慢了下来,最终通过奔驰的服务后台才让车停在了路边。


4月27日,经过薛先生及奔驰方面共同协商,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这辆奔驰车进行了检测。


2分钟回顾事件全程(视频)



最 新 进 展

5月26日,涉事奔驰车主薛先生向媒体公开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车辆制动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巡航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综合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


▲“失控”奔驰车启封,准备进行检测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2018年3月14日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排除脚垫卡滞导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开启状态下ABS或ESP起作用的可能性,确定驾驶员至少未采取通过将电子挡杆拨入N挡(空挡)的方式进行强制关闭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的客观事实,综合认定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同时,意见书认定,车辆行驶速度高于2km/h时,无论驾驶员是否系安全带,打开驾驶员侧车门,车辆均无法减速停车


意见书全文如下)

↓↓↓


各 方 回 应

车主:当时车辆确实失控


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鉴定意见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确实经历了车辆“失控”的状况


意见书显示,被鉴定车辆在出厂后的使用过程中仅出现过一次“定速巡航控制关闭”,出现上述记录的车辆总行驶里程为3008km,而鉴定开始时,车辆总行驶里程为3551km。也就是说,出现“定速巡航控制关闭”记录数据时,该“失控”车辆已结束相关路段行驶。


薛先生说,过收费站之后一直到成都,并没有再使用过车辆的定速巡航功能。至于在那个时间段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数据,他表示难以理解。


同时,薛先生提到,当初他发现车辆插入U盘后有读取问题,反映给了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现场检测认为是U盘问题,但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对此并未提及


对于为何不公布行车记录仪内容,薛先生介绍行车记录仪的内容被覆盖了,曾试图找人恢复,但是遗憾的是,并没有恢复成功。薛先生的这张卡为8G卡,目前可以看到的是58个文件,6.68G的大小。其中两段画面,是薛先生开到成都后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画面。

交警:鉴定未经公安机关委托


5月27日下午,河南省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还没有从官方途径收到鉴定结果。此外,奔驰车主进行鉴定并没有经过交管部门,并不是交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奔驰公司:尊重和认同鉴定意见


5月27日上午,北京奔驰发布了《关于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薛先生使用车辆检测报告的声明》,声明表示,北京奔驰已经收到《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对该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表示充分尊重和认同。


奔驰失控案件疑点重重

如果确非车辆自身出现了故障

完全是由驾驶员本人

导致这一事件的发生

奔驰车主是否需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认为,若鉴定结论能作为最后的定责依据,奔驰车主将面临行政处罚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奔驰车主因在高速上的超速行为,首先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超速最高可处两千元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奔驰车主还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和谎报警情。“河南和陕西交警为保证该车及道路的通行安全,紧急清理多条车道、多个收费站为奔驰车开路。若车主虚构事实,已经导致了交通秩序的混乱,那他还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十日拘留和五百元罚款。”


对于该司法鉴定并非由事发地警方委托,能否作为公安部门的办案依据?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鉴定结论也应进行质证,无异议后方能成为定案证据


此外,律师认为,涉事奔驰车主还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高速公路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以及相关未能正常使用高速公路的驾驶员等,也可以追究涉事奔驰车主的民事赔偿责任


车主还涉嫌对奔驰公司造成声誉损害。而据刑法规定,损害他人声誉罪行,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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